各外經貿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吉林省2022年度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具體使用細則的通知》(吉商財發〔2022〕20號)、《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吉財糧〔2019〕1011號)、《吉林省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吉財糧〔2020〕1125號)、吉林省商務廳《關于盤活存量資金加快外經貿資金支出進度的通知》和《關于加快撥付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對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重點
(一)引導進出口協同發展
1.推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建設海外倉,健全國際營銷和售后服務體系,提高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促進中小微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空間。支持外貿企業開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低碳產品貿易,加快貿易數字化發展,提升傳統貿易數字化水平,開展全價值鏈數字化轉型。
2.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鼓勵進口列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的產品或技術。提升新能源技術發展所需要的能源礦產(以下簡稱新能礦)和重要農產品進口能力,增加貿易來源渠道,加快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多元化開放合作格局。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高質量發展,鼓勵傳統產業外貿企業轉型升級,推動高技術、高附加值外貿企業在更高水平上參與國際合作。鼓勵脫貧縣繼續發展有特色、有優勢的外向型產業。
3.優化國內區域布局。鼓勵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引導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承接外向型產業轉移,與東部地區加強合作,搭建轉出地和承接地產業轉移對接協作平臺,創新協作模式,開展相關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引導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推進“小組團”滾動開發,加強投資貿易促進、數字化改造、專業培訓等。與其他省區、城市及*********開發區開展跨區域合作。促進邊民互市貿易多元化發展,推進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支持互市貿易區、商品市場等與邊貿業務直接相關的邊貿載體建設,改善邊貿倉儲物流條件。
4.創新發展服務貿易。根據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知識產權局發布的《鼓勵進口服務目錄》(2019版),鼓勵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進口國內急需的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服務。支持發展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擴大技術及技術服務出口。
(二)提高國際化雙向投資水平
5.推動利用外資保穩促優。加大重點產業鏈的引資服務力度,為外資企業提供投資指引、投資促進、宣傳推介、投訴處理等服務,提升引進外資質量和水平。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跨境電商綜試區、自貿試驗區等開放平臺打造國際合作新載體,提升載體服務集約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鼓勵優化引進外資模式。
6.促進對外投資平穩發展。加強貿易投資融合,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優質農產品、能源資源、原材料、先進裝備、零部件和技術等領域投資并購,擴大新能礦、綠色經濟、數字經濟等領域對外投資合作,服務國內大循環。支持企業通過第三方市場合作、投建營綜合發展、多元化融資等方式,深入推進新基建、交通運輸、通信設施、設計咨詢等領域的對外投資合作,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帶動國內裝備、技術、服務和標準嵌入國際循環。引導對外投資合作企業加強境外風險評估、防控和合規能力建設。引導已建成的農業型、資源型、科技型、物流型以及與國內產業互補促進的境外經貿合作區提質升級。
(三)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支持內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廠等模式,增強企業柔性生產和市場需求適配能力。增強內外貿企業供應鏈融合發展能力,幫助中小微企業聯通國內外供銷渠道。鼓勵優化內外貿融合發展平臺,支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展平臺,組織企業參與專業化的國際市場對接活動;支持中小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展會,支持搭建出口轉內銷平臺,鼓勵外貿企業與國內商貿企業開展訂單直采,多渠道拓展內銷市場。支持內外貿市場主體一體化經營、一體化市場開拓、一體化品牌培育。
(四)完善外經貿領域公共服務體系
支持穩住外經貿市場主體,穩定企業生產經營,引導支持有訂單有市場或有境外項目的企業應對疫情、渡過難關。通過為企業提供業務培訓、宣傳推介、信息服務、******申請、商標注冊、資質認證、貿易摩擦監測預警和法律服務等公共服務,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推進貿易調整援助工作,增強產業企業應對和適應對外貿易環節外部風險的能力,助力穩企紓困。支持以政銀保合作等方式,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優化完善外貿企業匯率避險、融資信貸、出口信用風險管理、海外資信調查等服務。支持各類*********外向型園區為入駐的外向型企業降低廠租、檢測、營銷、物流等綜合成本,鼓勵跨區域協作,為企業提供創新、供應鏈融資、人才合作等專業化、集約化服務。支持各類外經貿領域公共服務平臺積極發揮作用,完善配套服務,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五)省商務廳發文要求支持的項目
2022年7月25日,吉林省商務廳《關于盤活存量資金加快外經貿資金支出進度的通知》要求,對《關于做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吉商財發〔2021〕12號)中各地項目法申報(2021年7月申報)項目退回所屬地區(2022年7月吉林省商務廳退回榆樹市工信局)。由各地區按照《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吉財糧〔2019〕1011號)或《吉林省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吉財糧〔2020〕1125號)文件要求,自行組織資金分配。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企業在榆樹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生
產經營狀況良好。
2.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所申報的項目已開展實施或完成。
3.項目符合2022年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規定使用方向和支持內容。
4.項目申報企業依法經營,近三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資金。
5.按******、省和長春市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
6.具備開展項目的專業人員和實施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7.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三、申報材料及網上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封面(附件1)。
2.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 2)。
3.法律責任聲明(附件3)。
4.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請表(附件5)。
5.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請表(附件6)。
6.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包括項目背景、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起止時間、預期經濟技術指標及效益、申請資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據等),報告后附投資有效票據復印件。
7.相應外經貿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項目立項批復文件(復印件)。
8.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 2021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復印件。
以上申請報告和申報材料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與申請項目審核內容相關的外文條款應提供中文翻譯文本。
(二)網上申報要求
為加強對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和項目的全面、實時、動態監管,申報單位要將項目提前錄入吉林省商務廳項目庫管理系統(網址:http://119.53.50.68:8687/swt),市工信局對上報項目進行審核,對所支持的項目進行“一鍵同步”,同步后所支持的項目和******系統完成共享(同步后不能對項目進行修改)。專項資金只支持在庫項目。
四、申報程序
1.市工信局負責通知全市外經貿企業(詳情請登錄榆樹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網站查看下載)。企業本著自愿原則,由企業自行申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對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實地踏查,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查的項目統一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及分配計劃,并進行項目公示。
2.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將所有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統一規格為A4大小,正反面印刷膠裝成冊,分別上報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一份,同時將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文檔發送至市工信局招商引資科郵箱(jjjdcy@163.com)。
五、資金安排及申報時間
(一)資金安排方式
資金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項目公示結束后,無異議,市工信局和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對項目申報單位進行資金撥付和監管。
(二)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2年8月8日--15日,超過申報時限的項目不予受理。
六、有關要求
1.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全市外貿企業申報資金項目,填寫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并負責審核相關證據和票據原件。
2.要嚴格申報紀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各項目申報單位須按規定如實報送相關材料,不按程序申報、弄虛作假、編造項目騙取專項資金的企業,按有關規定處理。
3.要保證質量。各企業申報材料要真實、準確、規范、完整,復印件必須清晰(項目單位名稱必須準確,使用全稱),否則視為不合格項目。
4.獲得項目資金支持的企業收到資金后,應當按照******
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配合各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并按******和省、市有關規定及要求報送統計資料、項目總結和績效評價等材料。
5.對本次獲得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在榆樹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聯系方式
市工信局招商引資科(檢察院9樓,房間號906),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段重陽、張博,83012006。
附件:
1.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
2.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3.法律責任聲明
4.2022年度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5.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請表
6.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請表
2022年8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