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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樹市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實施方案相關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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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布于:2021/10/20 10:03:03 點擊量:

 

  一、轉型標準解讀
  1.對符合小型企業劃型標準下限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實施轉企。
  2.對稅務部門核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實施轉企。
  3.對達到微型企業劃型標準上限標準50%的個體工商戶、對稅務部門核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列入重點培育對象,引導其加快轉企。
  4.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個體工商戶成立時間應為 1 年以上。
  5.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劃型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 為準。
  二、扶持政策解讀
  1.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在辦理銀行賬戶、資產過戶、涉稅事宜等相關手續以及辦理原有許可審批事項延續手續時,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有關部門和相關許可審批部門按照變更或“一廢一立”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按照******有關規定免收相關費用。
  2.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允許使用原個體工商戶字號;對轉型前個體工商戶獲得的各種榮譽稱號,轉型后原則上可保留,榮譽授予部門應予認可。轉型后企業申報招投標項目資格,轉型前個體工商戶的成立日期、經營數據等條件,可以延續至轉型企業;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無需提交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免于提交場地使用證明(檔案需合并)。
  3.對轉型后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和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等政策。
  4.對轉型后確有困難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5.轉型前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后的企業之間劃轉土地和房屋權屬,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范圍不變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符合享受契稅優惠稅收政策的免征契稅和免收手續費。
  6.對轉型企業的納稅人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7.轉型為企業之日起,按照******有關規定 3 年內對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8.從轉型升級為企業當年起,其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繳費比例可根據******有關規定實行 3 年過渡,過渡期結束后,統一按企業繳費比例繳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后,以上月工資總額作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原按企業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9.給予轉型后企業政府采購支持,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政府采購的部門,應當認真執行******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鼓勵轉型后企業參加******科技型中小企業注冊登記、評價,鼓勵有關部門對轉型后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取得發明******和******新產品、重點新產品證書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0.對轉型后的小微企業(******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并與其簽訂 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 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對轉型后企業優先開展商標貸、信用貸等融資服務,支持轉型后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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